各学院、各部门:
经学院(部门)推荐和学校评审,对照省教科院评选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学校决定:学前教育研究所为我校参评省教科研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周梅香为我校参评省教科研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学校纪委或科研处。
公示时间:3月 14日至3月 18日
校纪委电话:89969906 科研处电话:89966218
科研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