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经学院(部门)推荐和学校评审,对照省教科院评选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学校决定单春明为我校推荐人选,代表我校参加全省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学校纪委或科研处。
公示时间:10月 15日至10月 19日
校纪委电话:89969906 科研处电话:89966218
科研处
2020年10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