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课题研究过程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对我校2017年12月之前立项的“一般立项”、“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各学院对所属教师2017年12月之前的校级课题结题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研究成果汇总后,于4月16日前送南校区图文信息楼415室科研处张小华老师,联系电话:15365779597。
说明:
1. 2016年12月之前的 “一般立项” 校级课题逾期不结题将作废;
2.“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 校级课题若不能结题,请项目负责人到科研处415室单春明处备案,联系电话:15365779880。
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