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8-3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智库、科普基地(团队):

为促进学术繁荣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盐科协〔20243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印发<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39号)(以下简称细则)精神,市科协联合市社科联开展学术活动资助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度校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611日至20241231日在盐城举办的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学术活动。具体申报项目类型类别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在盐城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技型企业、社科普及基地等非政府机构,并作为学术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

三、申报材料

1.《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包括:发起单位批准(授权)文件、发起单位、申报单位情况介绍,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费预算及学术活动详细方案及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

3.《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档。

相关文件登录市科协网站(http://kx.yancheng.gov.cn/)、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ycskl.com/)或盐城幼专科研处网站(https://kyjcyc.yyz.edu.cn/main.htm)“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填写《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科研处按项目类型对应报送市科协或市社科联。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市社科联分别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签订《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验收。市科协、市社科联分别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履行相关程序后拨付资助资金。

五、申报要求

(一)认真对照《办法》《细则》,确保内容真实、材料完整、预算合理,有预期成果。

(二)已获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在资助范围。

(三)相关材料请于202411151700前报科研处422,电子档发keyanchu415@163.com。联系人:许艳15365779600

 

附件

1、关于印发《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

附件2: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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