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术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4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12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盐幼专产研〔20201 号)》的规定,对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的总体运行情况、具体履职情况、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一、聚焦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学术审议职能

2024年是学校深入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宏观战略规划等中心工作,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战略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学风建设等工作,积极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为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学术规范的落实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年来,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2次。开展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专业职务晋升等工作中的科研成果审核认定。参与起草和论证《构建江苏小幼师资本科化培养联合体,打造教师教育新二级体系实施方案》。通过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等方式审议课题立项或结项等100多项,接受50多项学术咨询。

二、开展学术诚信活动,做好推荐项目成果的前置审议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学术规范讲座。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单春明面向全校教师做了《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培训,并宣讲了《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盐幼专校〔202187 号)。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正栋面向毕业班学生讲授《学术规范与学术不端》,帮助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中自觉地遵守学术规范要求,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学术活动。对外推荐省市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项进行了学术核查、评议和审议,对内组织各级课题申报、结项鉴定、科研经费使用,均需要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为维护学校学术声誉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完善学术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保障学术事务有序运行

(一)完善学术成果激励机制

审议、完善、通过了《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盐幼专校〔202436 号)。对2023年度高质量学术论文、科研论著进行了评审和鉴定,并对2023年度的科研绩效和成果奖励进行了审核。

(二)强化教学指导中的学术引领

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学校工作研究会办中高度重视学术规范,保障了学术事务顺利有序地运行。学术委员会委员们率先垂范,注重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基本功大赛、教材使用校本化、课堂教学比赛、教改课题申报、教学成果奖评比等日常事务中,强化学术的引领和规范。

四、2025年工作要点和展望

2025年,学术委员会将依据《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贯彻落实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高质量发展、小幼师资本科化培养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决策、评定、审议和咨询职权。组织开展学校十五五规划有关科研和学术发展专项规划的调研论证,尊重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持续提升学术治理水平,积极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一)强化组织建设,推进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促进学校治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将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并实施《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适时推进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和委员遴选工作,积极筹划二级学术分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二)强化咨询职能,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一是加强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相关重大政策和宏观战略规划中的咨询职能,积极参与学科、专业设置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二是继续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优化教育教学、改进成果评价、创新人才评价等工作,凝聚教育评价改革共识、巩固改革成效,进一步做好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及其奖励,对外推荐各级课题(项目)申报、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