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加强学校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根据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关于举办2023年盐城市“全国科技活动周”暨盐城市第35届科普宣传周的通知》(盐科协〔2023〕2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举办2023年科普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31日
二、活动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总体要求
按照总体部署、集中行动、点面结合、分头实施的原则,各学院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广泛参与的各项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活动始终,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二)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要通过全国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三)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要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四))广泛开展特色科技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树立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引导全校师生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利用“学海讲坛”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科技自立自强”调研座谈活动。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由科研处牵头,邀请市科技局专家、校内科研条线管理人员、专利及在研课题负责人等就如何推进基础教育研究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好科技服务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积极做好科技创新服务工作。
(二)举办“中国科学家故事”主题展活动。科研处、团委牵头,展出作品以新时代中国科学家精神为主线,通过专题展板、图片、实物等多种形式,讲述不同历史时期科技工作者的动人篇章,展示我国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求实创新、协同育人的英雄群像和崇高精神。
(三)开展“小小科普员”短视频创作活动。各学院可以组织、引导科普创新团队、青年学生、科普志愿者深入盐城市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场馆、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场所,将课本与社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与创造相结合,开展探究性、互动式学习。
(四)开展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和系列科技创新活动。同步参与全国、省、市科技活动周活动,各学院可以结合专业学科特色和平台优势,组织和指导师生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活动。
(五)各学院特色活动。围绕公众关切的绿色低碳、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文明健康、海洋科技、青少年科技等开展特色专题科普活动,做好以信息安全、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科技安全教育,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和反邪教宣传教育等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重视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在学校营造出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浓厚氛围。如有重点活动安排,请于5月20日前准确填报《2023年科技创新及科普宣传周》(附件1)。
(二)做好总结评估表扬先进工作。请各单位于5月 31日前汇总活动开展情况并提交活动总结、影像和媒体及《2023年科技创新及科普宣传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等资料。学校组织评审,设置集体奖和个人奖;择优推荐上报市科协。
联系人:许艳15365779600 孙宇沁13921877166
电子信箱:keyanchu415@163.com。
附件:1.2023年科普宣传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3年科普宣传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团委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2023年科技创新及科普宣传周重点项目备案表.docx